土司制度是一种以封建领主制为主体、以封建农奴制经济为基础、军政一体、寓兵于农、地域割据的制度,保留奴隶社会的一些成份,遗存原始部落社会的某些痕迹。古恩施土司制度,兴起于元代,盛行于明代,废止于清代雍正年间,前后450余年。土司官衔由朝庭赐封,“授以虚职”。其官衔分为宣慰司、宣抚司、安抚司、长官司等,官衔自从三品到从七品。司位世袭。土司,实际上就是一个权倾土民、地地道道的土皇帝,土司自称“什用”和“答送”,后自称“本爵”,土民称其为“爵爷”,土司王府即“爵府”,常以九进堂、九重天等九字开头命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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